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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8日 星期四

最低工資與自由經濟必然對立?


最低工資立法已到了進入直路的階段,目前社會各界最關心的是最低工資的水平問題。根據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低資會)日前公布的「暫擬構思」中顯示,低資會傾向考慮整體經濟狀況、勞工市場情況、工資水平及分布、工資差距、就業特徵、競爭力、生活水平等經濟數據,以及社會和諧、鼓勵就業、提升生活質素、提高購買力、可能出現的連鎖反應包括削減人手及改變編制、改變僱用條款及遷移營運地點、改變薪酬策略、改變培訓員工策略、產品及服務供求改變、工資物價螺旋上升效應等因素,作為最低工資一籃子的計算準則。

一籃子計算缺陷最大

一籃子的計算準則有部分考慮了國際勞工組織及工聯會的主張,然而,「暫擬構思」的最大缺陷,是沒有將工人及其贍養家庭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以及社會保障水平兩項最重要考慮因素列入準則內。要知道,最低工資的主要功能是將自由市場中遭到扭曲的工資水平撥亂反正,如果只將最低工資設定於等同或接近現時市場水平,最低工資立法將形同虛設。要知道,自由市場失衡下遭到扭曲的所謂市價工資,並不代表真實市價。將工人及其贍養家庭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以及社會保障水平列入制定最低工資的考慮因素,有助應付基本生活需要,不致捱飢抵餓,又或者被逼申請社會福利。最低工資的立法原意,就是鼓勵就業和制止公帑補貼無良僱主低薪聘用的問題,換言之,上述兩個因素沒有列入標準的話,是有違立法原意,這項原則問題,低資會必須認真考慮。過去幾個月,部分社會輿論擔心制訂最低工資後會製造大量失業,個別商會及政團發表了問卷調查和粗略估算,粗略估計新增失業人口起碼有十萬人以上;這種估計,理據不足,令人難以信服!此外,有人指法定最低工資金額設立後,會推高本港的營商成本,打擊外來投資和創業意欲,彷彿工人支取合理和起碼的薪金就是過錯,哪來的罪名?

最低工資製造失業指控

經過多次的產業外移,本港的低薪行業目前存在高度不可外移特性。根據統計處資料顯示,推行工資保障運動前保安員及清潔工的薪金水平是不斷下滑,以廁所清潔工為例,由一九九九年的四千六百五十四元,減少至○五年的四千四百六十九元;當工資保障運動推行後,工資不但回升至○七年至○九年約五千一百元的穩定水平;整體行業就業人數方面不但沒有減少,反而有輕微上升超過一千人。這項本地實證能給予社會各界一點信心,若最低工資設定在一個能改善長期以來遭到扭曲的市價工資、以及勞資雙方均能接受的水平,相信最低工資的實施會符合工人及社會整體利益。工資佔營商成本比重,正等待政府統計處公布有關新增數據。然而,租金過高和缺乏創新動力才是香港營商兩大主要敵人,是本港的經濟深層次矛盾。如果通脹及租金不斷升溫,更會是造成中小企倒閉的主要元兇。因此,粗暴地將工資推諉成增加營商成本的主要因素,顯然與事實不符,更何況工人和工會的訴求只是要求合理和基本的最低工資而已?

過分強調自由市場、缺乏對社會矛盾和危機的敏感,在經濟層面上已可透視會賠上因過度放任而出現的美國次按危機和全球金融海嘯,在政治層面上更會導致社會的對立和衝突加劇,勞資雙方都會是輸家。我們都愛香港,就應該珍惜來之不易的和諧勞資關係,共創雙贏,解決目前低收入人士薪金不斷下移、貧富懸殊不斷擴大的社會深層次矛盾。



香港《星島日報》,A17版,2010年3月18日